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政委韩永庆、原副总队长赵九祥等7七名警官因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等罪名,26日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理。 被告人赵九祥原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队长,被告人韩永庆原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。检察机关查明,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被告人赵九祥、韩永清、赵志栋违规签批23辆无进口证明汽车,致使本应依法没收的23辆走私车没有被没收,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4.8万元。检察机关指控赵、韩、赵等人在任职期间,与专门从事给无进口汽车上户牟利的孙朝晖(另案处理)交往密切,经常接受孙的宴请,在履行职务时为徇私情多次违反公安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有关规定,为无进口证明的汽车上户和转籍,给国家经济造成巨大损失,涉嫌滥用职权罪。 另外4名被告人也同堂受审。 从检察机关公诉的情况看,本案7名被告人共违规使124辆无进口证明汽车上户或转籍,给国家造成8289万多元经济损失。据悉,这次公开庭审将持续三天左右,法院将择日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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